一、本校校友範圍包括下列歷屆畢(結)業或曾在本校就學之學生:

(一)臺灣總督府臺南中學校

(二)臺南州立臺南第一中學

(三)臺灣省臺南第二中學善化分部

(四)臺灣省臺南第二中學永康分部

(五)臺灣省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六)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二、表揚類別:

(一)學術研究類:在學術研究、藝文創作以及教育等領域,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二)社會貢獻類:長期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三)行政司法類:服務於政府各機關,有特殊表現及優良事蹟者。

(四)專業技術類:在專業領域、技術發展與創造發明方面,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五)工商企業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卓越成就,足為表率者。

(六)母校貢獻類:回饋母校有具體特殊貢獻者。

(七)行誼典範類: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三、推薦方式:

(一)推薦人

  1.本校歷屆校友

  2.本校全體教職員

  3.受推薦人服務之機關、學校、廠商、社團等首長

  4.自我推薦

(二)受理推薦日期

        自1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推薦流程

    推薦人於本校網頁(https://www.tnssh.tn.edu.tw)下載推薦表填寫後,將推薦表及佐證資料郵寄臺南二中校長室,地

址:臺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125號,電話06-2519547或傳真06-281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