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日期:113年4月11日(四)第五、六節
(二)比賽地點:藝能館4樓小演藝廳
(三)報到時間:比賽當天12:20分於小演藝廳集合,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四)比賽順序:如附件所示,為求比賽進行順利,進場後不得任意離場,請全程觀賽。
(五)比賽前需進行彩排,確認設備:吉他、爵士鼓、中音直笛

請參賽同學詳閱附件,並留意比賽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