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2學年上學期11月21日午餐供應委員會最新決議修正
【修正要點】
◎負責人在當天上午11點之前送出午餐訂購表單即可(未填寫則視同違規)
◎訂購規範內如果當事人具備特殊原因則不再此限。
(特殊原因諸如:戴牙套牙齒痛需要吃粥等等)
☆本規範即日起生效☆
備註:
表單連結
※ https://forms.gle/GvZHMfwkBnFiVCyV9 ※
● 請務必於訂購日當天早上11點前登記完畢
● 請務必於中午12:10分之前完成取餐
● 領餐時請記得與午餐糾察回報資訊
(段考週以及放假前一天禁止訂購)
● 相關問題可私訊學生會Instagram→ @Tnsshsa_114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