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 休 新 制 專 區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已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為了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並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112年1月1日施行。為使本校同仁瞭解勤休新制相關規定,特製此專區,以供查閱。
【相關法規】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
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
本校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
【數位學習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