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室置主任1人,綜理人事業務,規劃及擬訂校內重大人事方案與規章,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兼辦政風業務。

二、本室置組員1人,辦理編制內教職員之組織編制、職務歸系、任免遷調、動態送審、教師甄選、教師敘薪、差假勤惰、休假補助、考核獎懲、資深優良教師、待遇福利、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文康活動補助、生活津貼、人事給與補助費申請、退休撫卹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