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學費補助(國立高中學費6240元):
  教育部為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減輕家長負擔之關懷措施,一律免學費補助(免申請,直接減免)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原住民、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
  已取得政府核定之相關證明者,除了可申請免學費補助以外,另可申請雜費及實習實驗費減免。

具備以下身份者可申請減免「雜費及實習實驗費」:

(1)低收入戶:領有縣市政府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雜費及實習實驗費全免。

(2)中低收入戶:領有縣市政府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雜費及實習實驗費減免60%。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領有縣市政府所核發之公文,雜費及實習實驗費減免60%。

(4)原住民: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學生,助學金及伙食費補助。

(5)軍公教遺族:領有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之軍公教遺族(軍公教遺族,係指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 同胞弟妹,依法領受撫卹金者);雜費及實習實驗費全免。

(6)身心障礙學生:112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學生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持有鑑輔會證明文件)
 (A)重度或極重度:雜費及實習實驗費全免。
 (B)中度:雜費及實習實驗費減免70%。
 (C)輕度或鑑定證明:雜費及實習實驗費減免40%。

(7)身心障礙家長:112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220萬元(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A)重度或極重度:雜費及實習實驗費全免。
 (B)中度:雜費及實習實驗費減免70%。
 (C)輕度或鑑定證明:雜費及實習實驗費減免40%。

申請書請自行下載填寫並且於新生報到當日繳交至指定報到櫃台。

114學年度減免申請書(高一)(符合身份者,請點選下載填寫)

請「原住民學生」及「低收入戶學生」記得點選以下連結填寫匯款帳戶資料(在校期間相關補助入帳用)。

 學生匯款帳戶資料填寫(請點選)
 (學號及班級座號請暫時填寫「報到編號」)

雜費及實習實驗費金額如下:

 雜費:1740元。實習實驗費:高一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