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借用

提供場地設施辦理甄選及推廣教育等收支管理作業規定

提供場地設施設備辦理甄選及推廣教育等收費標準

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場地租借收費標準

從107.01.01開始實施依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提供場地設施設備辦理甄選及推廣教育等收費標準給予折扣優惠如下:

明德堂、小禮堂、風雨球場收費標準
      場地費:僅本校生按表定打3折,含外校生(合辦)→按表定打5折。
      空調費:僅本校生按表定打5折,含外校生(合辦)→按表定打8折。
(非明德堂、小禮堂、風雨球場)場地出借費用說明
     場地費:僅本校學生使用→免費;含外校學生→按表定打1折。 
     空調費:無論本校或外校學生皆按表定打2折。

校外人士場地借用流程圖

1、確認欲借用場地、時間
 ※場地租借狀況
2、填寫「提供場地設施借用申請書」
3、親送/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任一方式,將「提供場地設施借用申請書」、「活動計劃書」送至總務處庶務組承辦人員(連絡電話:06-2514526#512)
 ※活動計劃書(範例)
 ※來函借用場地者,免填「提供場地設施借用申請書」,惟仍須檢附「活動計劃書」
4、依審核結果繳交相關費用,如:場地費、空調費、保證金等,方得借用場地。
 ※保證金將於活動結束後,待總務處確認學校財產無損失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