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因各科初試不足報名門檻(國文科、英文科:12人;其餘科別:10人),故不舉辦初試,逕行辦理複試。
二、複試報名時間: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逾時不予受理。
複試報名地點:本校弘道樓二樓會議室。
資格審查應繳附下列各項表件,並事先影印A4規格影本1份,依序排列成冊(以迴紋針固定左上角),影本皆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正本驗畢發還,影本本校留存。如有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06-2514526轉分機231、232。
1. 准考證及報名表。(自報名系統產製,各貼妥照片1張)
2. 簡歷表。(本簡章第12頁,貼妥照片1張)
3.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有照片之雙證件)
4.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影本、中文譯本、成績單及修業期間入出國證明)。
5. 報考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
6. 經歷證件。(離職、服務或在職證明書)
7. 切結書。(本簡章第9頁)
8. 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本簡章第10頁)。
9. 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件。(無則免附)
10.相當於CEFR架構B2等級(聽、說、讀、寫)且於有效期限內之英語檢定證明。(僅報考英文科雙語專長教師需檢附,其他科別考生免附)
11.委託報名者,除需攜帶委託人之以上證件,並需另附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健保卡之正本及影本(受託人亦需提供其有照片之雙證件)。
三、教師甄選報名網站:
http://203.64.53.89/index.asp
四、以上為摘要資訊,餘請考生詳閱教師甄選報名網站中的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