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5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詳如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S011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