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4-2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新臺幣2,000元整,30名
- 獎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高雄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 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 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 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 應繳文件:
- 申請書
- 114-1學期成績單(需含獎懲紀錄)
- 戶口名簿影本
- 當年度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申請方式:請於截止日前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嚴先生辦理(分機321)
- 截止日:115.03.20
- 詳細資訊請見《獎勵辦法》,申請前請務必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