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4年得福獎助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每年度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新臺幣6,000-20,000元整
- 優秀獎學金:高中(職)新臺幣8,000元整
- 清寒助學金:高中(職)新臺幣5,000元整
- 獎助對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 申請條件:
-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於 113 年 9 月至 114年 8 月,凡高中以上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 語言、體育、科技)獲個人校內以上比賽前三名
- 優秀獎學金: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
- 清寒助學金: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60分以上
- 應繳文件:詳見申請辦法
- 申請截止日:114.09.12
- 申請方式:線上或紙本申請皆可,申請前請詳閱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