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4年度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20,000元整,每校每年級限一人申請
- 獎助對象:
就讀於國内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高一、高二、高三在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 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者
- 申請條件:
- 113-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 在校無記過處分紀錄
- 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申請條件相關證明文件
- 113-1學期成績單
- 戶籍謄本
- 收件截止日:114.04.02
- 請於截止日前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嚴先生辦理 (分機321)
- 詳細資訊請見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