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登入「成績系統」→「歷年成績」確認補考成績。

2、「原住民學生」補考成績及格登錄分數為:一年級40、二年級50、三年級60。

3、「體育績優生」補考成績及格登錄分數為:一年級及二年級40、三年級50。

❇❇❇❇❇❇❇❇❇❇❇❇❇❇❇❇❇❇❇❇❇❇❇❇❇❇❇❇❇❇❇❇❇❇❇❇❇❇❇❇

1、申請重修條件:各學期「未取得學分」之科目。

2、依本校重修規定,高一高二學生重修申請至多以12學分(含)為限,高三應屆學生得不在此限。

3、依照暑假行事曆訂定115年7月27~29日進行重修選課、8月3~5日重修繳費、8月10日起重修課程陸續開課,以上日程以公告為準,請務必留意教務處教學組選課公告。

4、申請重修課程於課程結束後仍未完成繳費者,其重修後成績將不採計。

5、重修成績最高60分,缺課時數達該科目總修習時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6、高二學生有意願申請下修高一課程者,請記得選課。

7、成績不及格但已取得學分的科目不需要重修,如果再次重修,其重修後學分不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