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有意於115學年度申辦「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選送學生赴國外學校修習課程實施計畫」,相關內容如下:
一、 計畫重點說明
本計畫旨在提供學生國際交流機會,採取部分經費補助方式:
一般生:每學年補助 30 萬元
經濟弱勢學生:每學年補助 70 萬元。
二、 申請須知與注意事項
- 獲選參與本計畫之學生,需辦理休學一年。
- 可選送國家包含英、美、加、愛爾蘭、紐、澳等。因各國物價及個人消費習慣不同,除補助款外,預估仍需額外自費約 20 萬至 70 萬元不等。
- 若報名人數過多,學校將統一辦理校內甄選,詳細甄選辦法將另行公告。
- 相關細則將依國教署最終審查結果彈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