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文教基金會&俊逸文教基金會「114-2府城獎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新臺幣5,000元整,20名
- 獎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 設籍臺南市滿6個月以上,就讀臺南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 家境清寒、品行端正、立志向學,且經師長推薦者
- 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 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1名為限
- 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自傳
- 師長推薦函
- 在學證明
- 114-1學期成績單
- 最近半年戶籍謄本正本
- 申請方式: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備齊寄至【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95號10樓之1 府城文教基金會 獎學金申辦組】
- 截止日:115.03.31
- 詳細資訊請見《申請標準及辦法》,申請前請務必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