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業輔導(第8節)統計結果(02/26更新)
1. 03/02(一)開始上課業輔導(第8節)。
2. 課業輔導統計結果如下:
A. 高一課業輔導意願統計表
B. 高二課業輔導意願統計表(207不開班)
C. 高三課業輔導意願統計表(三年級不開班)
3. 課業輔導說明:
A. 課業輔導(第8節課)非強制參加,選擇參加者將於註冊單上 另外收取費用,若對參加意願統計結果有疑問請務必於 115年2月3日(二) 前告知教務處教學組,以方便直接修改註冊單上的費用。
B. 身分減免:清寒(須交申請表、里長證明)、中低收入戶收一半費用;低收入戶不收費用。
4. 收費標準:
A. 115年3月2日(一)至115年3月29日(日) 完成取消申請,收3分之1費用,退3分之2費用。
B. 115年3月30日(一)至115年5月15日(五) 完成取消申請,收3分之2費用,退3分之1費用。
C. 115年5月16日(六)至學期結束日 完成取消申請,收全額費用,不退費。
(請同學仍要辦理取消,否則會一直被記曠課)
5. 課業輔導調查表下載:
詳細課程請參閱下列調查表,若中途更正意願(臨時加入或退出)皆 須重新繳交調查表紙本 (可至教務處教學組領取紙本或自行列印),跑完申請手續才算完成變更申請。
6. 中途更改意願的收費、退費方式
【原參加改不參加】:
A. 若已繳費:攜帶更改後的 「意願調查表」及「帳戶影本」至教務處教學組繳交(意願調查表可自行列印附件或至教學組領取),並 帶經教學組核章後的「帳戶影本」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以承辦單位收到的時間計算退費金額,之後統一辦理退費。
B. 若未繳費:攜帶更改後的「意願調查表」及「註冊繳費單」至教務處教學組更改金額,再 至總務處出納組「重新印製繳費單」後,於期限內繳費完成。
【原不參加改參加】:
攜帶更改後的 「意願調查表」至教務處教學組繳交(可自行列印附件或至教學組領取),並經 教學組核章後,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