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114-1獎助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新臺幣10,000元整,共10名
- 獎助對象及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五項,使得申請)
- 具有本國籍且未滿 25 歲者
-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
- 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期總平均 (含操行)達 70 分
-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 家庭狀況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或屬以下特殊情形者:
-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 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 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自傳
- 推薦函
- 113-2學期成績單
-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
-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
- 在學證明
-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或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 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
- 特殊表現之證明
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之證明資料等
- 申請方式:
請於截止日前將應繳文件備齊,郵寄至「(114065)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50巷1號6樓 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 申請截止日:114.09.30
- 詳細資訊請見下方申請規章,申請前請務必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