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輔導自第二週9/8(一)開始上課

📌【重要】

👉304、305、313課業輔導不開班不併班

👉統計若有誤或有疑問,請至【教務處教學組】確認或撥06-2514526轉337

⚜︎更改意願及退費方式

👉參加意願退費起算係以收到調查表(如附件)的時間計算,若要更改請務必重新繳交更改後的意願「調查表至【教務處教學組】
  1. 【原參加改不參加
    1. 已繳費:攜帶更改後的意願「調查表(可自行列印附件或至教學組領取)至教務處教學組繳交(以承辦單位收到的時間計算退費金額),之後統一辦理退費,並請至總務出出納組繳交郵局帳戶影本,以便之後辦理退費作業
    2. 未繳費:攜帶繳費單至【教務處教學組】更改金額後至【總務處出納組】重新印製繳費單後繳費。
    3. 收費及退費標準如下:
      1. 原本已報名參加者,於114年9月8日(一)改成不參加課業輔導活動並完成申請者,無須繳費,已繳費者統一辦理退費。
      2. 原本已報名參加者,於114年9月8日(一)開始上課後,114年10月21日(二)以前改成不參加後續課業輔導活動並完成申請者,僅需繳交3分之1費用(已繳費者,退3分之2費用)。
      3. 原本已報名參加者,於114年10月21日(二)後,114年12月3日(三)以前改成不參加後續課業輔導活動並完成申請者,僅需繳交3分之2費用(已繳費者,退3分之1費用)。
      4. 原本已報名參加者,於114年12月3日(三)改成不參加後續課業輔導活動並完成申請者:需繳交全額費用(不予退費)。
  2. 【原不參加改參加:攜帶更改後的意願「調查表(可自行列印附件)至教務處教學組繳交並經承辦人核章後,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現金

⚜︎統計結果(📢請缺交的同學盡速繳交調查表)

  1. 📒114年度課業輔導意願統計結果(高一)
  2. 📒114年度課業輔導意願統計結果(高二)
  3. 📒114年度課業輔導意願統計結果(高三)304、305、313不開班亦不併班,其餘皆開班。

⚜︎附件、調查表下載(上課資訊及時間請參閱下列調查表)

📝高一課業輔導意願調查表(高一)

📝高二暑期課業輔導暨課業輔導意願調查表(高二)

📝高三暑期課業輔導暨課業輔導意願調查表(高三)

📝課業輔導清寒減免申請表(需檢附里長證明)(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者請勿重複申請)中低收入戶、清寒收一半費用;低收入戶不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