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114學年度國中、高中(職)之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名額:新臺幣10,000元整,共55名
- 獎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 目前就讀臺南市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 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 普通高中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 應繳文件:
- 申請書
- 清寒證明書正本
〈持有鄉鎮公所低、中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訓導主任、校長予以證明,以上方式三擇一〉 - 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 戶口名簿影本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申請方式:
請於截止日前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嚴先生辦理 (分機321)
- 收件截止日:114.09.19
- 詳細資訊請見實施辦法,申請前請務必詳閱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