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因各科初試不足10人報名,不舉辦初試,逕行辦理複試。

二、複試報名時間: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本校弘道樓二樓會議室。
資格審查應繳附下列各項表件,並事先影印 A4 規格影本 1 份,依序排列成冊(以迴紋針固定左上角),影本皆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正本驗畢發還,影本本校留存。如有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06-2514526 轉分機 231、232。

  1. 准考證及報名表。(自報名系統產製,各貼妥照片 1 張)
  2. 簡歷表。(本簡章第 10 頁,貼妥照片 1 張)
  3.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有照片之雙證件)
  4.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影本、中文譯本、成績單及修業期間入出國證明)。
  5. 報考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
  6. 經歷證件。(離職、服務或在職證明書)
  7. 切結書。(本簡章第 9 頁)
  8. 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件。(無則免附)
  9. 報考特殊教育科,須另繳交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教學簡案一式 3 份。(本簡章第 15 頁)
  10. 委託報名者,除需攜帶委託人之以上證件,並需另附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健保卡之正本及影本(受託人亦需提供其有照片之雙證件)
    未完成報名手續或未符合應考資格者,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報名人員如有偽造、變造報名證件者,除取消應考資格(已聘任者解除聘約)外,其涉及刑責部份,另移送法辦。

三、教師甄選報名網站:http://203.64.53.89/index.asp。

四、以上為摘要資訊,餘請考生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