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歸仁區公所「114年度就學獎助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30,000元整,每學年度10名(含八甲里及新厝里保障名額各1名)
- 獎助對象:
- 就讀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之家庭突遭變故或清寒之學生(不含研究所及進修部等學生)
- 全戶設籍歸仁區達三年以上者(111年8月15日前設籍)
- 參酌下列情形認定為家庭突遭變故或清寒:
- 家庭突遭變故-係指家庭經濟主要來源者,因重病或意外事故致中斷家庭經濟之主要提供,而導致家庭運作機能失常
- 家庭清寒-列冊之中低、低收入戶
- 申請條件:
- 學業成績須達平均70分以上,德行單項成績須達80分以上
- 大一錄取新生,憑錄取通知單及高中在校成績證明申請
- 應繳文件:
- 申請書
- 戶口名簿影本
- 學生證影本
- 學業成績證明文件
- 相關家庭經濟因素證明文件
- 家庭突遭變故者,應檢附說明書並經當地里長簽章,並提供醫院診斷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截止日:114.08.15
- 請於截止日前將應繳文件備齊,逕向歸仁區公所人文課申請
- 詳細資訊請參閱申請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