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PersonnelPost published:2025 / 02 / 24Post category:業務宣導一、依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號函轉大陸委員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二、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