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4年度嘉新獎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10,000元整
- 獎助對象:
-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 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 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 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 申請條件:近一學期(113-1學期)成績
-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 應繳文件:
請進入線上系統,依指示填寫個人資料,並上傳以下檢附文件:- 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 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 師長推薦信:
- 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 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
- 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
- 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 申請截止日:114.03.28
- 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備齊上傳至基金會線上系統
- 詳細資訊請見獎學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