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2,000元整
- 獎助對象: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 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申請條件:學業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 應繳文件:
- 申請書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 導師證明
- 113-1學期成績單
- 收件截止日:114.03.07
- 請於截止日前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嚴先生辦理 (分機321)
- 詳細資訊請見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