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本案採校外審核★
-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3,000元整
- 獎助對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條件: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 應繳文件:
- 申請書
- 113-1學期成績單
- 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 低或中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 收件截止日:114.03.07
- 請於截止日前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嚴先生辦理 (分機321)
- 詳細資訊請見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