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本案採校內初審、校外複審★
- 獎學金金額:由僑務委員會訂定,尚未公告
- 申請資格: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 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自傳
- 導師推薦表
- 112學年度成績單
- 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
- 申請截止日:113.09.20
-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 請於截止日前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嚴先生辦理 (分機321)
- 詳細資訊請見僑委會網站:https://reurl.cc/NlYb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