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科初試錄取,參加複試名單如下:
(一)國文科:
A013、A020、A028、A045、A050、A062、A066、A083、A085、A122、A134,含同分增額錄取共11名。
(二)數學科:
B002、B004、B005、B006、B008、B011、B023、B025、B032、B054,共10名。
(三)全民國防教育科:
C003、C008、C019、C037、C059、C060、C061、C065、C067、C068,共10名。

二、初試錄取者,須完成複試報名(書面資格審查)及繳費,始可參加複試甄選。未完成報名手續或未符合應考資格者,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相關事項請考生詳閱簡章。複試報名時間:113年5月7日(二)13時至17時,地點:弘道樓二樓會議室。

三、資格審查應繳附下列各項表件,並事先影印A4 規格影本1份,依序排列成冊(以迴紋針固定左上角),影本皆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正本驗畢發還,影本本校留存。如有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06-2514526 轉分機231、232。
1.准考證及報名表(自報名系統產製,並於准考證上貼妥照片1 張)。
2.簡歷表(本簡章附件第10 頁,貼妥照片1 張)。
3.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有照片之雙證件)
4.大學以上學歷證件。
5.報考科別之合格教師證書。
6.經歷證件(離職或服務證明書)。
7.切結書(本簡章附件第9 頁)。
8.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件(無則免附)。
9.委託報名者,除需攜帶委託人之以上證件,並需另附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健保卡之正本及影本(受託人亦需提供其有照片之雙證件)。

四、列印准考證及報名表請點選-->本校教師甄選報名系統。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