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此項獎學金繳交文件較多且規定較嚴謹,請先仔細閱讀後能夠配合再申請。

1.獎學金金額:8,000元

2.申請對象:

(1)高二以上學生。

(2)非清寒學生不得申請。

3.獲獎後須配合事項:受獎者無條件接受擔任主、協辦單位種子志工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高中25小時以上,均有誤餐及交通補貼)

4.申請資格: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2)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 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3)【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 -3項皆須符合

(3-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3-2)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4)【必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主關鍵

(4-1)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4-2)每篇字數下限:Ⅰ、高中職1200字 (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註3:作文請附橫書繕打Word電子檔→作文Word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篇首須詳寫八擇一之文題及自配文題 (例: 「善」如何行善)、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註4:請勿推薦:文不對題、言之無物、文辭不通、錯別簡體字連篇、抄襲→請淘汰。

5.應繳文件:

(1)申請書

(2)親撰親筆短文正本

(3)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證明相關文件

(4)身分證掃描檔(可拿至教務處處理)

(5)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選附文件)

6.請在該項截止日前10日(5/3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