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獎學金金額:3,000元

2.申請對象: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

3.申請資格:111學年度(1)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2)體育總成績在70分以上。

4.應繳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2)「111學年」成績證明書乙份(正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4)清寒證明文件。

(5)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6)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得其他獎學金在學證明書(如附件)。

(7)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

5.請在該縣市截止日前2日(9/28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