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雲林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1.獎學金金額:2,000元
2.申請對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3.申請資格:
(1)111-2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
(2)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4.應繳文件:
(1)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2)學期成績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5.請在該縣市截止日前10日(10/6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