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雲林縣政府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1.獎學金金額:2,000元

2.申請對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3.申請資格:

(1)111-2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

(2)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4.應繳文件:

(1)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2)學期成績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5.請在該縣市截止日前10日(10/6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