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1.獎學金金額:5,000元
2.「自強」定義:
(1)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核定為低/中低收入戶者。
(2)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4點 第一項 第一款 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4)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2.申請對象: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
3.申請資格:
(1)高中111-2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以無記過以上之紀錄為主。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2)高一可以申請
4.應繳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3)111-2學期學業成績單一份(請學校加蓋證明章)。
(4)符合「自強」定義資格之書面證明。
(5)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一份。
5.請在該項截止日前3日(10/13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