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1.獎學金金額:5,000元

2.「自強」定義:

(1)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核定為低/中低收入戶者。

(2)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4點 第一項 第一款 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4)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2.申請對象: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

3.申請資格:

(1)高中111-2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以無記過以上之紀錄為主。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2)高一可以申請

4.應繳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3)111-2學期學業成績單一份(請學校加蓋證明章)。

(4)符合「自強」定義資格之書面證明。

(5)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一份。

5.請在該項截止日前3日(10/13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