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屏東縣政府111-2學期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1.獎學金金額:3,000元

2.申請對象:設籍屏東縣6隔月以上之清寒學生

3.申請資格:無成績需求

4.應繳文件:

(1)申請書1份。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1份。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應詳述現況)。1份

(4)在學證明書1份

(5)111-1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1份

5.請在該項截止日前10日(3/20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