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1.獎學金金額:1,000元

2.申請對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3.申請資格:高中學生德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4.應繳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各1份

(2) 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4)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5)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6)德行成績(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5.請在該縣市截止日前10日(9/20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各項資料請申請者自行列印!

◎若申請者不知道如何申請,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

◎有興趣申請者自行至教務處特教組詢問相關檔案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