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台管儲二字第1121740218A號令訂定發布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投資選擇實施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並自112年7月1日施行。

法規詳情請見退撫基金管理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