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111學年度第2學期家境清寒課業輔導費用減免者,請至教務處教學組領取申請書或自行列印,申請書經導師簽名後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家境清寒證明書正本),請於111年12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30前繳回教務處教學組。

註:只限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另由註冊組    申請減免,請勿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