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之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國小高年級、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大專校院)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1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社區大學鼓勵每兩學期安排1次愛滋講座」,爰請於配合辦理時,善加運用本案提供之衛教素材。
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提供之愛滋及結核病防治數位課程、衛教圖卡與防治宣導影片
請參閱附件相關連結,多加利用:
(一)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數位課程:
1、因職業執行業務時,如何保護自己免於愛滋病等血液傳染疾病感染。
2、愛滋病毒篩檢及暴露前預防性投藥(PrEP)-醫事機構版」。
3、長照機構結核病防治。
(二)衛教圖卡及宣導影片:愛滋、淋病、梅毒、M痘及結核病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