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為加強推行本校國語文教育,提升學生國語文程度。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17:00前請至https://pse.is/6q9twt報名。
三、競賽日期及比賽時間:
(一)國語文競賽Ⅰ-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1.國語字音字形(10分鐘):13:05-13:15。
2.作文(90分鐘)13:20-14:50。
3.國語朗讀(每人限4分鐘):第5、6節。
4.國語演說(每人限5至6分鐘):第5、6節。
(二)國語文競賽Ⅱ-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第5、6節舉行:
1.臺灣台語朗讀:每人限4分鐘。
2.臺灣台語情境式演說每人限3至4分鐘。
(三)寫字(書法)調整比賽日期為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第5節辦理。
四、報到注意事項:字音字形(國語)超過13:10分、其他項目凡逾13:15分未進場簽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五、競賽項目:作文、寫字(書法)、國語字音字形、國語朗讀、國語演說、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台語情境式演說。
六、本競賽採高一、高二自由報名方式,每人以參加一項比賽為限(高一、二美術班如未參加其它項目者,皆需參加寫字)。
七、比賽說明:
(一)寫字(書法)組分為普通班組、美術班組(高一、二美術班皆參加);國語朗讀、臺灣台語朗讀、國語演說、臺灣台語情境式演說各為一組;作文、國語字音字形項目各分為高一、二組比賽。
(二)各組比賽報名人數未達5人者取消該組比賽(如因報名人數未達5人導致取消比賽而欲改報其它項目的同學請於12月17日(星期二)放學前親自至教學組辦理)。
七、比賽地點:於報名結束後視人數,再行公布比賽地點。
八、錄取及獎勵:
(一)前三名發給獎狀及禮券;成績優良者,另發佳作之獎狀;遇同分者並列獎勵。
(二)各項得獎同學應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
九、報名參加者一律給予公假,由教務處統一辦理請假手續;已報名但無故缺席者,將記曠課。
十、詳細規定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1份供參。(如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教學組)
[臺灣台語朗讀] 113全國語文競賽-臺灣台語朗讀文章_第一次修正https://language113.eduweb.tw/Module/Question/Detail.php?ID=10
[國語朗讀] 113全國語文競賽國語朗讀-高中組_第二次修正
https://language113.eduweb.tw/Module/Question/Detail.php?I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