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日期:112年6月8日(星期四)第五節。

二、比賽地點:科學館1樓多功能教室。

三、比賽規定:違反規定,扣總分5分。

(一) 配音台詞需與原始影片及繳交之台詞電子檔相同。

(二) 比賽時影片將消音,需要音效者可自行攜帶道具於現場使用。

(三) 可自行以放音設備於現場播放原影片中之背景音樂(不得有音效)。

四、評分標準:

(一) 英語發音:25%

(二) 聲音情感表現:50%

(三) 團體默契:15%

(四) 音效:10%

(五) 演出時間:3分鐘,每超過或不足10秒扣總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