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推薦人須為本校校友,包含下列歷屆畢(結)業生或曾在本校就學之學生
(一) 臺灣總督府臺南中學校
(二) 臺南州立臺南第一中學
(三) 臺灣省臺南第二中學 善化分部
(四) 臺灣省臺南第二中學 永康分部
(五) 臺灣省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六) 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

二、表揚類別
(一) 學術研究類:在學術研究、藝文創作以及教育等領域,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二 )社會貢獻類:長期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三) 行政司法類:服務於政府各機關,有特殊表現及優良事蹟者。
(四) 專業技術類:在專業領域、技術發展與創造發明方面,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五) 工商企業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卓越成就,足為表率者。
(六) 母校貢獻類:回饋母校有具體特殊貢獻者。
(七)行誼典範類:行誼、聲望、品德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三、受理推薦日期
112年8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四、推薦流程
推薦人至本校網頁(https://www.tnssh.tn.edu.tw)下載推薦表填寫後,將推薦表及
佐證資料郵寄至臺南二中校長室(地址:臺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125 號,電話
06-2519547 或傳真06-2813946)。

五、其餘事項請見

六、推薦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