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項目:府城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請自行列印申請資料!

1.獎學金金額:5,000元

2.申請對象:

(1)設籍台南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台南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品行端正、立志向學,且經師長推薦者。

(3)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一名為限。

3.申請資格:

(1)111-1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4.該基金會家境清寒之認定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符合下述條件再提出申請

(1)本會家境清寒之認定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1)各校班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需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1-2)經本會實地訪視認定家境困頓需扶助者。

(1-3)經台南市政府、各區公所、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需扶助者。

(2)本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訪查。

(3)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5.應繳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請自行列印填寫。

(2)自傳:請簡述自己的家庭狀況、求學及成長過程、曾參加之社團活動及經歷、個人興趣、志向及自我期許等,或任何想讓本會了解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師長推薦函:請校方或師長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的情形詳實以告,寫於推薦函內。

(4)在學證明(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繳交通知單或收據影本一份。

(5)成績單:上一學期(111學年度上學期)加註各科分數及操性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戳章之成績單影本。

(6)最近半年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7)其他證明:低收人戶、清寒、身心障礙、特殊境遇等證明(無則免附)。

6.請在該項截止日前10日(4/17前)向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申請

◎請在期限內將繳交資料備齊交至教務處特教組 高先生辦理 (分機321)